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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学校“千百十工程”评审委员会评审,同意推荐阎秋生、余林、何斌、刘海林、陈新度为第三批培养对象先进个人,同意推荐下列同志为省级和校级第五批培养对象人选,推荐结果报省教育厅评审和审定,现予公示。
公示时间从2008年5月20日上午9:30至5月22日下午5:30止。
若对培养对象推荐人选结果有异议,请电话或书面向学校人事处反映。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,要有具体事实。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,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联系电话:39322793 39322790
E-mail:rsc@gdut.edu.cn
附件:推荐为第五批“千百十工程”培养对象省级、校级名单
人事处
2008年5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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